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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之“爱情保险”

  互联网的普及影响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险行业也无法避免。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众筹思维的应用,传统保险行业的活力被释放,进入了互联网保险的阶段。
 
  所谓互联网保险,是指在“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指导下,将基本的保险原理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业态。它不再以保险公司及其产品为主导,而是把顾客需求作为自己的业务核心,致力于设计“顾客福利最大化”的保险产品。它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始阶段(保险的互联网化)—高级阶段(互联网保险)—众筹保险。
 
  我们所介绍的案例—“爱情保险”,便是众筹保险的一种。它运用了众筹思维,设计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独特产品,并利用社交圈进行产品推广,获得了很好的效果。下面,我们会进行详细地分析。

 

  一、“爱情保险”概述


 
  “爱情保险”是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经过优化丰富后的专注于守护爱情的保险,一经推出便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保险是一款针对热恋情侣或已婚夫妻的创新型概念保险,保险责任涵盖重大疾病与婚姻津贴。投保时需要填写情侣或者夫妻双方的信息,一人为被保险人,另一人为心上人,被保险人年龄需在18-35周岁,心上人年龄限制在18-50周岁。仅需520元保费,被保险人便可连续5年享有每年保额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若在第5年保险期届满时,被保险人凭借与心上人的结婚证明还可领取婚姻津贴999元,祝福爱情长久,幸福安康。
 
  另外,长安责任保险的“爱情保险”还实现了全流程的“触网”,即:微信购买——出具电子保单——上传结婚凭证图片,领取婚姻津贴。
 
  它作为众筹保险的一种,坚持了时代所要求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获得了共赢的结果:
 
  第一、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爱情保险”是符合其经济效益的。他们抓住时下很多人对爱情抱有期待或者存疑的特点以及试图用保单的方式为两个人的感情提供保证的诉求,开发出了符合时代的需求的“爱情保险”。此险种将传统的保险和时代结合起来,同时借助与情人节和光棍节的效应,在互联网、保险业界、网友中爆炸升温,引发全网的连锁反应,实现了公司利益以及宣传效应的最大化。
 
  第二、从客户的角度来讲,“爱情保险”一方面符合很多年轻人期望爱情长久,希望以一种方式为爱情提供保证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离婚率以及分手率居高不下的时代,给了热恋情侣或已婚夫妻感情上的安全感。
 

  二、“爱情保险”的特征


 
  “爱情保险”不同于传统保险。传统的保险产品是基于经验数据,而以“爱情保险”为代表的互联网保险则是基于关联数据。前者是固化的,有沉淀周期,要建立一套模型来做精算;而后者所倚赖的关联数据是动态的、实时的,大数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爱情保险”作为众筹保险的一种,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其完全采用了线上模式,而不仅仅是将互联网作为自己的销售渠道。在这,我们会加上“抗癌公社”的案例,以两者的共同特点说明众筹保险的鲜明特征。
 
  先简单介绍一下抗癌公社。抗癌公社原名互保公社,是张马丁先生创立的一个旨在解决癌症医疗费的民间组织。这个组织在解决癌症医疗费问题上使用了新的方法,几万人互相约定,你若患癌我捐你几块钱,我若患癌你们捐我几块钱,帮患癌者筹集30万,没患癌的人得到安心和保障。它设计了根据成员数量而呈现动态的捐助金额制度,假设抗癌公社成员达到6万名,如果不幸患癌,将得到其它成员每人5元的援助;成员如果达到10万名,只需要每名成员3元;如果成员达到30万,那每名成员仅需1元。
 
  作为中国最早探索通过互联网小额互保的抗癌公社,抗癌公社的助人自助模式正与中国当下相互保险热契合。相对于传统保险的投保人只能接受保险公司保单提供的保障范围,购买保险后与其他投保人病不存在任何交集,抗癌公社的每一个社员均能参与到抗癌公社的规则制定中来,同时每一个社员的健康均与自己息息相关。
 
  “当其他社员罹患大病,自己仅需出小小的几元、几角或者几分钱,就能为之筹集高达30万元的保障,更是一份雪中送炭的善举。”张马丁表示,抗癌公社实现了保险应有的保障职能,同时还减少了运营成本、降低了参与门槛、同时互助没有经济压力。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互联网保险的特点:
 
  强调众筹思维
 
  众筹,主要是通过集中每个人的资金去共同实现一个目标。想要让人们主动拿出钱,需要设计符合用户需要的产品。传统保险以销售为“天”,所推销的产品并不一定是合适的产品。而“爱情保险”,坚持“用户导向”,抓住时下很多人对爱情存在期待或者存疑的特点,试图用保单的方式为两个人的感情提供保证,开发出了符合时代的保险需求,真正做到了众筹思维。
 
  降低了门槛
 
  众筹保险作为一种新型保险,希望更多的人参与保险。很多保险企业设计出免费或费用低的保险产品,以求更多的普通人能享受保险所带来的利益。“爱情保险”将保费定位520元,不仅有特殊意义,而且能让更多的情侣获得有保证的爱情,使得保险不再是“偏爱富人”的。
 
  增强产品社交性
 
  因为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众筹保险不再是以往的“一对一”推销模式,它试图通过社交网络中点与点之间的联系来推广自己的产品。“爱情保险”虽未摆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保险中介,但它已通过微信购买的方式而能在处于同一朋友圈的人之间快速传播。这样不仅能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而且也减少了企业为此付出的经营成本。
 
  缩减了成本
 
  正如上面所说,众筹保险改变了自己的销售模式,使得人工成本、时间成本、宣传成本都大大降低。“爱情保险”利用微信这一社交网络,通过朋友之间的转发和相互告知,使得产品能够直接面向用户,减少了中间环节造成的多余费用。因此,“爱情保险”的定价不用太高却也可以为企业带来利润。
 

  三、“爱情保险”的风险


 
  据悉,“爱情保险”初级险种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它在2014年光棍节上线,不到一周的时间,爱情保险便完成了1万份的众筹计划,众筹成功。随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一系列款优化丰富后的险种如:缘定今生、心心相印、为爱久久等。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风险与收益同在。
 
  法律保护不到位
 
  保险利益人问题
 
  从目前国内设计的保险产品而言,其实其只能保财富而不能保爱情。所谓的“爱情保险”,也只是一份恋人或夫妻捆绑的保险计划。它主要为人身保险,与恋人或夫妻的爱情长久没有太大关系。而且相关专家表示,按照《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只有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关系之间才能互相投保人身保险。那么,未婚情侣之间投保所谓的“爱情保险”,很有可能就后来的索赔产生纠纷。有关人身保险的法律能否将未婚情侣也纳入保护范围,是值得我们讨论的问题。
 
  主体适格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可知,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之一。
 
  在网络保险中,投保人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或银行卡号等一系列信息进行在线投保的,而如今接触并熟悉网络操作的年龄层次已超乎想象。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网络形式与保险公司签订网络保险合同,则保险公司很难核实投保人的真实身份,也就无法确认投保行为是否是由主体适格的投保行为人完成的,那么该保险合同便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对于投保人的资格验证,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严格的核保程序或者事后的回访程序加以确认。
 
  延期支付问题
 
  网络保险一般是通过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渠道支付保险费的。由于网络支付的特殊性,容易发生投保人利用网上银行来完成网络支付操作但因支付平合转入转出的时间差或银行系统滞后、出错等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支付,从而导致保险费支付延迟的情况。在保险实务中,大多数保单都会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作为保险责任开始的条件,因此,在迟延阶段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问题并不明确。实务中,基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原则,在该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需承担保险责任的可能性较大。对保险公司而言,网上交付保险费较容易产生纠纷且保险公司一般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个人征信机制不健全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少投保人、被投保人或受益人之间恶意串通,实施了保险诈骗的犯罪行为。“爱情保险”的进入门槛比较低,成为一些人觊觎的对象。
 
  “爱情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重大疾病与婚姻津贴,其中,对重大疾病来说,520元保费可以换来连续5年每年保额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对一些人来说不失为一个“好机会”;对婚姻津贴来说,第5年保险期届满时,被保险人凭借与心上人的结婚证明还可领取婚姻津贴999元,可能不乏为了获得婚姻津贴而虚构结婚的人。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利益损失。因此,在保险期间,企业应紧跟用户,了解用户情况变化,避免一些人“钻空子”。
 
  网络安全未充分保障
 
  随着互联网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网络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个人信息如何得到充分保障成为互联网发展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众筹保险推广所面临的问题。“爱情保险”采取了微信购买的方式,提供有效的身份认证和交易保护成为其重点关心的事情。用户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如何不被泄露,用户如何不被伪保险产品所欺骗,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企业不仅要提高防火墙技术,还需在安全认证上下一定功夫。就政府部门来说,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制定标准,加大对网络保险的监管,以降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
 
  “感情勒索”
 
  部分“众筹”保险的营销渠道紧盯微信“朋友圈”,因此受到质疑。“求关爱”就曾被认为是“感情勒索”。尽管产品设定的1元门槛并不高,但质疑声并没减少。有人表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早已不是熟人社交圈,而是混合了家人、朋友、工作圈人士甚至陌生人等多重群体的社交圈。“如果有朋友‘求关爱’,尽管我不一定愿意,但也会碍于情面为他加保。因为如果不这样,我就不会出现在‘谁爱你’之列。1块钱不能说明爱不爱,不花那1块钱可能就会被人认为不爱,所以有一种不得不送关爱的被绑架之感。”排斥这种朋友圈营销方法的网友甚至表示,“不就是卖保险,先卖亲戚朋友这群人么?”
 
  “爱升级”同样遭遇到质疑。“如果有朋友发这样的链接给我,你说我是买好呢还是不买好呢?”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朋友表示,自己孩子已经买了重疾险了,但如果朋友再发这样的链接过来,买了,感觉是花了冤枉钱;不买的话,感觉好像自己小气,不愿意花这100元呢!”同时,它的保障内容也遭到质疑。“其实单从保险产品上讲,100元保费、5万元保额,并没有太大的优惠,我感觉这些产品大都是概念大过实质,更多的是网络销售的营销手法而已!”
 
  “爱情保险”的未来
 
  “爱情保险”作为众筹保险的一种,不同于保险互联网化,因为它是一种纯线上模式;它不同于互联网保险,因为它开始更多的使用社交网络平台比如微信。但是,就发展情况来说,“爱情保险”还处于众筹保险的初始阶段,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保险的去中介化
 
  在传统保险中,保险公司是连接保费缴纳者和保险需求方的桥梁,这与市场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有很大关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因此,点与点之间的直接联系加强,不必然地需要通过中间人来获取信息,保险公司作为媒介者的作用会被大大削弱。更多地,在众筹保险时代,保险公司更倾向于信息的提供者。
 
  产品的开放参与性
 
  “爱情保险”的产生,体现了对用户消费需求的把握。在市场的整体经营导向发生转变的现在,能否把握住用户成为企业取胜的关键。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仅仅依靠用户的事后反馈并不能及时地解决产品本身的问题。在用户参与上,保险公司应将这一环节提前至产品一开始的设计上。让用户参与产品设计,不仅能使产品更符合用户的需求,而且更容易被用户所接受,一旦被用户喜爱,产品推广也就更省力和快速。
 
  大数据的广泛应用
 
  在信息社会的今天,数据越来越重要。如何从繁多、杂乱的数据中发现有用的信息,成为很多企业开始研究的问题。大数据对保险行业也有重要意义,在产品定价、用户群体选择、需求挖掘等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用户消费习惯的研究,发现用户的潜在需求;在数据分析的帮助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需求,将需求主体定位自己的消费群体;产品设计时,始终以需求为核心,邀请用户积极参与。这样,依靠网络和数据,企业可以精准定位消费需求,用产品直击用户消费痛处,从而实现利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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