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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的?

  

  今年初,某私募基金管理人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闻刷爆朋友圈,中国基金业协会亦对某私募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提取情况进行自律调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神秘话题浮露在阳光下。那么,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的呢?来跟小编了解一下吧!

  此事件缘由是,上海某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不告知客户的情况下多次提取业绩报酬,且计提业绩采用了业内非常少见的“缩份额法”,投资者只能看到净值,看不到自己所持份额的减少,目前产品仍未结束赎回封闭期,但基金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2月26日的净值为0.89。

  那么问题来了

  1、私募基金用缩减份额计提业绩报酬费是否合理?

  2、份额是悄悄减少的,私募公司有没有履行通知业务?

  为此,该基金经理给出的详细解答:

  这种主动缩减份额提取计提报酬不是完全准确。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法,另外一种份额法。该公司旗下的私募产品,有的是采取净值计提法,有的采取是按照份额法,具体的提取方式则是在基金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文合同。投资者可以在签订的私募基金合同中相关的基金费用与税收条款中找到相关规定。

  以该司光辉岁月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为例,该产品每月20日接受申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新客户申购100万起,老客户追加10万元起,管理费2%,托管运营费0.2%,每笔认购/申购资金锁定1年,按高水位法提取超额业绩收益的20%。

  何为业绩提取日?

  管理人将根据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投资高水位净值法,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持有人赎回日、分红日、清算日或业绩报酬结算日(开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称为业绩报酬计提日。

  何为高水位提取法?说白了,就是当业绩提取日,产品累计净值创出新高,私募公司就可以提取。这也是私募行业的普遍做法。

  简单点儿,如果产品的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来看两种方法有何不同?

  1、若按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那么就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2、若按份额提取法:0.04/1.2*100=3.33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116.004万元。

  也就是说,这两种提取方式投资者最后拥有的资产几乎是一样的。

  哪种方法更优?

  净值法,份额法,哪个作为提取法更合理呢?

  目前阳光私募行业流行的净值提取法,此种方法直观方便投资者理解,但是份额提取法其实更合理,能够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沪上一位私募人士表示,自家公司旗下的部分产品也是采取份额计提方式。原因是净值提取法会有两个缺陷:

  一是,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这个是无解的。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是无法提取业绩报酬的;

  第二,在计算累计净值时,按照净值法,提取部分是直接加回去的,没有办法反映出市场的波动。私募产品的单位净值涨幅比例与累计净值的涨幅比例会出现偏差。而采用份额计提法就可以将这两个问题全部解决,只是客户目前很不习惯。

  特定时刻该怎样理解?简单举个例子,持有人购买的私募产品从1元涨到1.5元,按照规定会对赚取的0.5元提取(0.5*20%=0.1元)的业绩报酬。

  按照净值法,该私募产品的净值回到1.5-0.1=1.4元。若该产品净值不能超过1.5元,就不能提取业绩报酬。若市场行情不好,该产品净值又跌倒1.1元,这个时候有新进客户以1.1元价格购买,产品随后涨到1.3元,该新进客户每份获利1.3-1.1=0.2元卖出。由于该产品的净值没能超过1.5元,私募公司针对该客户的盈利部分将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如果对这个客户单独计提,就会造成对应客户的产品净值变更为1.3-0.2*20%=1.26元。这样就会形成每个时段进入的客户,就会对应不同的基金净值,而此时产品公布的净值只有1.3元一个。

  若按照份额法,不同时段进入的客户面对都只有一个产品净值都是1.3元,而各自拥有不同的份额,很容易计提业绩报酬,从而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为何净值法会成为主流

  在听了众多私募人士的详尽分析后,也产生了疑问:既然份额提取法更具优势,私募公司还可以因此获益分享到更多的业绩报酬,为何净值提取法会成为主流?

  前述沪上私募人士进一步解释道:“根本原因在于净值提取法,更为直接客观,持有人很容易接受。而份额提取法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一种被偷了钱的感觉,其接受会有一个过程,需要私募公司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与客户的沟通。其实,客户的资产都在托管行的监管之下,持有人的资产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深圳某资深私募人士也表示,造成投资者感觉不知情的主要原因还是私募基金公司普遍的信息披露系统严重滞后,系统支撑很差。目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是一周公布一次净值,而且只公布产品的单位净值。这样投资者只知道净值变动,持有人的份额以及总资产都是看不到的,可以说体验感非常糟糕,就更别提互联网下那种极致体验感。

  该资深私募人士则给出了具体建议,由于份额计提法,很多百万富翁们搞不懂,在签合同前又没有仔细阅读条文,就会有种被骗的感觉。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再提取报酬后,对提取的方式、资产份额前后变化、总资产变化以邮件等多种形式通知客户,就可以很好规避相关矛盾。

  然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每周向客户披露信息时,列明客户的产品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持有份额以及总资产金额,但是这样对私募信息披露的系统成本要求会很高,特别是运营成本。若私募基金公司自己找公司来开发系统,初步估算下,这套系统成本至少也要十几万元,这就要看私募公司舍不舍得投入。关于份额提取法,还需要整个私募行业一起来努力。

  业绩报酬与回报,一对矛盾,以契约为准

  私募以业绩报酬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募基金以管理费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记得在2008年,公募基金是否应该依赖管理费,“旱涝保收”也引起广泛的讨论。一些提议也建议采用业绩提成的模式,以便使得业绩与管理人更紧密的绑定在一起。经历2015年中以来的股灾之后,对于业绩提成模式的优劣也看得更清楚。

  投资者回报和业绩报酬是一对矛盾。在市场上涨,这种矛盾被指数掩盖;在市场下跌,这种矛盾表现就更显眼。管理费用、业绩提成等是管理公司的生存之本,无论公募与私募。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帮客户赚钱时,收取合理的费用,这样利益就一致了,但为什么难以达到这种理想的状态呢?投资行业没法回避不确定性,没法忽视其中的运气成份。其实投资者一样,在买入基金份额的时点与管理人买入股票的那一刻背负的运气成份差别不大。

  回到基金投资的本质,就是把钱交给专家理财,因为相信专业的才是更好的。由是产生了经济学中最为典型的委托代理人问题。在净值受损后会特别关心费用问题,原因在于净值下跌后,管理人与投资者的信任关系遭到破坏,容易产生逆向选择。解决之道在于:其一,尊重契约。契约是投资人与管理人最后的阵地。详尽的契约保护投者,也保护着管理人。现实生活中,投资者往往事前对合同重视不够,很多可能是基于对管理人的信任。投资无小事,特别是对于百万级起步的私募,更是要如“烹小鲜”。其二,管理人在事前要就产品与投资者充分沟通。路演具有推荐的性质,在路演中更多的是提到机会与业绩增长,过往英明神武的表现,而对极端风险揭示不够。对于风险的提示,大部分是在宣传册的一角“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折份额与扣净值孰优?

  对于超额业绩的提取方法,一般采用净值创出新高法。但这里面有三层细微的差别:

  其一,频率问题。由于我国最早的私募基金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历史上通行的是在每月开放日如果净值创新高则提取业绩报酬。之后公募基金一对多专户产品由于开放频度一年不得超过四次,所以通常是每季度开放,并在开放时考虑收取业绩报酬。2014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通过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产品,通常会在每月固定时间设立开放日,以月频度来考虑业绩报酬的提取。逻辑上看,私募基金计提频率越高对管理人有利,越低对投资人越有利。

  其二,提取的方式。折份额还是扣净值?从纯粹算术的情况下,两种方式对投资者资产的影响是一样的,没有分别。只是在折份额的情形之下,从单位净值来看,其成本是逐步抬升的,投资者观察自己投资的赢亏不很直观,需要再进行一步计算。而扣净值的方法更为直观,净值1元以上都是赚的。从现有的资料统计,国内主要采用是扣净值的方式。

  其三,提取的对象。是总体提取,还是单笔提取?整体高水位法是基金份额净值创新高,则计提业绩报酬。一般情况下,整体高水位法的计提日和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相匹配。如果基金份额净值未创新高,新申购的投资者占“便宜”,因为其申购价格和之前最高的份额净值之间的收益是不计提业绩报酬的,这个实际上是不利于管理人的。单笔高水位法就是按照每笔认购或申购来计提业绩报酬,比整体高水位法更合理,克服了整体高水位法下的缺点。单笔高水位法的缺点也有,它比较繁琐,对估值系统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国内大部分的采用第一种。

  信息披露也是资管能力

  说到资管能力,大都想到的是抓住上涨,避开下跌,选出黑马,净值屡创新高等。事实上,信息披露同投资能力一样,是资管能力的重要一部分。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信息的正式渠道,是管理人展示自己投资理念、投资风格的直接界面。“眼见为实”的力量,也使信披成为投资者了解、把握管理人的主要窗口。一个好的资管,不仅要管理自己的组合,也要管理投资人,其结果应该是投资者高兴,管理人满意。对于管理人而言,好的投资者应该是能患难与共,不离不弃,最后一同获得成功;对于投资人而言,好的管理人是尽职尽责,能力出众,值得长期信赖。对于投资理念、风格的认同,才可能使管理人、投资者走得更远,达到好的效果。信披,对管理人起到筛选投资者的作用,对投资者是甄别管理人的抓手。

  以上就是小编对“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的?”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今年2月份初,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于私募的信披有了详细的规定。私募行业起步较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随意性,这正是需要私募基金未来需要正视与改正的地方。信息披露也是资管能力的一部分,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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