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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P2P整治有进展:11家平台清零 6家未清退完毕

国内又一省级行政区披露了有关P2P整治的进展和退出情况。

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该区“停业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处置和机构退出”的公告显示,截至目前,注册在该区、存量业务未清退完毕的停业网贷机构有6家,注册在该区、存量业务已清退为零的退出网贷机构有11家。

根据公告,截至目前,注册在该区、存量业务未清退完毕的停业网贷机构有6家,分别是内蒙古易捷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易捷贷”)、内蒙古金妈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金妈妈”)、内蒙古锦利丰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锦利丰”)、内蒙古钱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钱道网”)、内蒙古钰欣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内蒙贷”)、内蒙古融通华夏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融通华夏”)。

以上6家停业网贷机构是出借人投诉处理、资产处置的第一责任人,须完善出借人沟通机制,畅通接待渠道,提高资金兑付透明度,合理开展债务清偿,主动化解矛盾。以上停业网贷机构的借款人应当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对于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严重失信的借款人将依法陆续公开对外通报,并开展联合惩戒。

注册在该区、存量业务已清退为零的退出网贷机构有11家,分别是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的内蒙古利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小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意德铖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贷网络借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方网贷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包头市注册的内蒙古联鑫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点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赤峰市注册的赤峰市千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乌兰察布市注册的察右中旗百川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乌海市注册的内蒙古奇偶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指出,上述11家机构的利益相关人若存在疑义,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注册地金融办提出。公告日期结束后,未有疑义的,网贷机构须主动申请注销工商登记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并申请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网贷机构未主动申请且未与网贷机构注册地金融办取得联系的,相关金融办将依法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采取其他工商行政监管措施,并协调相关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

公告特别提醒,网络投融资有风险,请广大社会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共同监督各网贷机构依法履行法律责任。

据金融虎了解,内蒙古是国内第十个宣布将全面取缔P2P的省级行政区。今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显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注册在该区的21家网贷机构均未全完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通过验收,其中13家已清盘退出,2家被立案侦查,其余6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其他在蒙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该区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风险提示函强调,网贷机构停发新标,不影响已签订借贷合同的借贷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已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网贷机构应主动与投资人沟通并定期公告退出进度,积极回应和解决投资人合法合理诉求。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将会对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响。投资人有权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债权,若发现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今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防范非法金融借贷”和“谨防非法集资陷阱”的风险提示指出,辖内注册的p2p网贷机构均已承诺退出并停办业务,但仍存在一些总部注册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网贷分支机构以“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的名义,实际线下招揽业务,诱导借款人通过手机APP进行借贷。借款合同名义上收取较低贷款利息,但实际上变向收取“保险费”“服务费”“担保费”等额外费用,实际利率远超法律保护的贷款利率和借款方承受能力,造成“欠款越还越多”、信用受损、被暴力催收等不良后果。还有部分非法网络平台专门引诱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超前消费,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诱导其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导致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风险提示指出,国家明确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放贷业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社会公众理性消费,审慎借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前通过网络或拨打客服电话详细咨询,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相关事宜,明确是否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附加费用,同时留存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若发现实际利率过高,请与所签订合同的出借机构进行核实,并向该机构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据金融虎此前观察,从2019年10月16日至今,国内至少已有20个省级行政区表态对辖内P2P网贷平台全部纳入清退或转型范围。包括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宁夏、福建、海南等20个省级行政区已接连公告或表态取缔辖内所有网贷机构。

11月10日,海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当前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公告”显示,辖内9家网贷平台已有8家实现平稳退出,只剩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1家头部机构的退出正在稳妥推进。这也意味着,海南省内的P2P网贷平台也将全部取缔或退出。

此外,广东省此前披露正有序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未有一家机构完成整改验收并通过备案登记。杭州市监管此前在回复投资人信访时也曾透露:“浙江省没有一家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通过验收备案。”。北京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在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面,P2P在营网贷平台由年初100家降至5家。

从国内P2P整治的全局来看,11月6日,银保监会披露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到目前的3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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