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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不被支持的投保人与被保人的关系!

一、什么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

  在了解不被支持的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前,我们先看什么是投保人与被保险关系。这种关系包含多种情况,简单地说就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必须要有保险利益关系,所谓保险利益,其实就是两者之间要么有直系血缘、婚姻、抚养关系,要么有法律承认的利害关系。

二、被法律支持的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或者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除前四项规定以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三、不被支持的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一般来说,不在前述的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中的情况视为不被支持的关系。常见的不被支持关系有以下几种:

  1、爷爷奶奶为孙子孙女投保。在生活中有很多爷爷奶奶想为孙子孙女投保,但是目前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10周岁以下不可以隔辈投保,10岁以上隔辈投保须经孩子的父母签字同意,才可以投保,而且只能投保不具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比如年金险。因此爷爷奶奶想给孙子孙女投保的话可以出钱,由孩子的父母投保。

  2、兄弟姐妹之间投保。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可保利益,但是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也已同意承保的,那就是证明哥哥是弟弟的抚养人。

  3、朋友间投保。同样的,投保人与被保人是朋友也不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公司在核保的时候通常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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