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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被保险人”?平安人寿盛世金越带你了解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平安盛世金越增额终身寿险,让大家更清楚的感受它的优势。提起这个名词大家一定很感兴趣,什么是“增额”?如何“增额”?它有什么与众不同?

我就稍微简单的跟大家聊下,所谓区别关键在于这个“增”字。

如上图所示,普通型终身寿险保额是固定的,100万就是100万,到老也是100万;而增额终身寿险,保额是递增的,目前绝大部分的增额比例大概是3.5%,也有部分是超过这个数字。

但这都没太大意义,起点不同,比如起点1块钱,给你增额4%,和起点100块钱,给你增额3.5%,你就未必选4%了。

为什么增额终身寿在目前这个市场很受老百姓欢迎,是因为增额的背后是现价的递增,而现价是可以通过减保来实现部分领取的。

如下图所示,红色框框部分即为“申请减少基本保额,保司将向您退还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一方面基本保额会按照每年一定速率递增,另一方面合同支持我们消费者减少一部分基本保额领取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那只要产品好,能帮助客户和消费者解决问题,自然会受到市场的热烈欢迎。

但我们也注意到,增额终身寿险其实在三四年前就已经存在于市场了,为什么三四年前还不温不火,现在突然就火了。

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保险已经告别市场,如今3.5%的预定利率对消费者而言已经很具有吸引力;

二是过去增额终身寿险的玩家都是中小险企,以互联网销售渠道为主,大量的保险代理人其实并没有参与到增额终身寿险的普及和推动中来,民众认识度和接受度都有限;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注意到像中国平安这样的老牌大型保险公司也开始进军增额终身寿市场了,根据公开媒体消息,3月1日,平安人寿旗下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平安盛世金越终身寿险”(以下简称盛世金越)重磅上市。

如上图所示,盛世金越,作为平安人寿第一款增额终身寿险,年度保额按照3.5%年逐年递增,保险责任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他的被保险人设计,应该来说是行业内第一家设计成了双被保险人,也就是说可以一份终身寿险合同里面可以有两位被保险人。

我先说说两位被保险人出险了怎么个赔法,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分以下几个情况:

1、一人先,一人后,后身故的被保险人未满18岁;

保险合同将按照已交保费和现价最大值来赔,赔付对象是后身故被保险人的指定受益人;

2、一人先,一人后,后身故的被保险人已满18岁;

保险合同将按照已交保费*有效系数(下图所示)、现价、年度保额三者中的最大值来赔,赔付对象同样为后身故被保险人的指定受益人;

3、两个人同时身故,或者无法确定谁先谁后;

这里有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两个人都在18岁前身故,或者都在18岁后身故,那就分别向他们各自的受益人给付50%的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是多少,计算方式和上述1、2两种方式一样;

另一种情况是一个未满18岁一个满了18岁,先向未满18岁的身故受益人给付已交保费和50%身故保险金中最小值;

之后,再向年满18岁的身故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

虽然理解起来有点困难,那我就在琢磨,为什么平安的首款增额终身寿要设置双被保险人。

如果是单一被保险人,很好理解,就跟多数“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障期一样,只为1个用户服务,若用户出险,服务也就结束了。 

那如果是双被保险人,那就不一定会结束合同。总结来说,双被保险人的设计可以延长保单年度保额和现价的增长周期。

通过变更投保人、变更双被保险人为单被保险人,实现保单现价财富的转移,这样可以免去很多的其他复杂手续,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

与此同时,从双被保险人的设计角度来看,盛世金越相较于市场其他产品,更加侧重于产品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尤其是偏爱大品牌公司的消费者,他们可能不介意现价的绝对值,但更加在乎这款产品到底能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问题。

回到大家对投保增额终身寿险的热情和初衷,我想都是想给家里配置一份保底、安全、稳定的储蓄资产,你说股票能不能买,当然能买;基金能不能买,当然也可以买。

只是当我们考虑到,比如说小孩的教育金、父母包括自己的养老金时,安全和稳定还是第一优先考量的因素,其次才是收益性。

而增额终身寿险,从寿险合同的角度出发,它就是能帮大家去做一个身故保障,同时指定财富继承人;从现价递增的角度出发,它又能协助大家对资产进行一个增值保值。

平安盛世金越立足用户需求,把高品质带的社会保障带给每一个需要的人,希望给我们人生增添一份不一样的保障。让每一个用户放心,除了安全稳定外,还实现终身寿险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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