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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8:41:40 中财网

原标题: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63 号文核
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债券面值人民币 20 亿元,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债券名称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21 徐工 02”,债券代码为:149668.SZ;本品种二的债券名称为: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债券简称为:“21 徐工 03”,债券代码为:149669.SZ。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本期债
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
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
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
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3,730,990.74 万元(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5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6.50%;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3,172.19万元(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573.37万元、
362,057.25
万元和
372,885.96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425,股票状态正常,经营状态稳定,
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



6、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
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年期;品种二为
5年期。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9、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1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15亿元的发行额度。



10、本期债券的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7%-3.7%%,本期债券的品种二的询
价区间为
3.3%-4.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向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

1,000手(100万元),超过
1,000手的必须是
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
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级,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
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8、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
披露。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徐工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期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徐
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徐
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徐工集团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审计机构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持有人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网下询价日(T-1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
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
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认购
的起始日

配售与缴款通知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徐工 02”,债券代码:149668.SZ;
品种二债券简称:“21 徐工 03”,债券代码:149669.SZ。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本期债券的
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期。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承销商通过簿记
建档方式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
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
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0 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0 日,品种二的兑
付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15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
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15 亿元的发行额度。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出具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
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19、发行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发行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增信方式: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25、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
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
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
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
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
10月
15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1年
10月
18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1年
10月
19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1年
10月
20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
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规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


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7%-3.7%,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

间为
3.3%-4.3%。最终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参与询价

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14:00-18:00间将《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
递交至簿记建档室。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20个询价利率,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万元(含
100万元),超

1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
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包含该申购利率)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
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

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14:00-18:00
点间将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
《网下申购申请表》及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建档室,
并电话确认:

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

联系电话:010-60840937

邮箱:booking02@cmschina.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建档室,即对申购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
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根据簿记建档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年
10月
18日(
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规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
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
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

15亿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T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0 月 18 日(T-1 日)
14:00-18:00 间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簿记建档室: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
之前将上述资料提交至簿记建档室。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
理人根据专业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专业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签订《认
购协议》。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
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


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
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在参与簿
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
专业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
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
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
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专业投资者提
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
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1年
10

20日(
T+1日)15:00点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专业投资者全称、
“21徐工
02认购资金”或“21徐工
03认购资金”字样,同
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92882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021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与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
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
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
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民

董事会秘书:费广胜

联系人:刘敏芳

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刘威、刘倩

电话:010-57783107

传真:010-50838995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刘骁翀、张振顺、夏晓琪

电话:021-38565454

传真:021-38565900

(四)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周洋、盛伟


电话:0516-66601555

传真:0516-82022990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方式
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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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申购利率区间:2.7%-3.7%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申购利率区间:3.3%-4.3%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招商证券

兴业证券

东吴证券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
他形式后,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T-1 日)的 14:00-18:00 之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57783028、
010-57783029;咨询电话:010-60840937;邮箱:booking02@cmschina.com.cn。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 式谋
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2、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
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
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3、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
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
理必要的手续;

5、我方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知悉我方被贵司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了解
贵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区别,对于贵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具有专
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本
机构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以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
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方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
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
见;

6、申购人理解并同意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并同意提供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
资质证明文件;

7、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
(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申购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
协议》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参与认购的前提是收到附件 2《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 3《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 4《债
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确认相关内容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2021 年 月 日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
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勾选

专业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
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七)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必选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
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如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
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
经历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或者最近 3 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
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 3: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名称: ):

根据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您符合我司专业
投资者标准,我司将您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
并在投资者确认栏签字(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

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
行的适当性义务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您的投资者分类时,请及时通知我
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本机构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
悉贵公司将本机构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
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
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


本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
面的区别,本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
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
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
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
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
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
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
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
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
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
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
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上限为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
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共同确定最终
发行规模。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单品种最多 20 个标位,最小变动单位
为 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必
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5、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
累计;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1%-3.4%。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
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1

100

3.2

100

3.3

100

3.4

200

本申购要约的销售机构名称及对应的比例

招商证券【簿记管理人】

联主

1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但高于或等于 3.3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30%,但高于或等于 3.2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20%,但高于或等于 3.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 本订单对应的销售机构为招商证券,销售比例为 100%。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
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簿记建档室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
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
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9、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
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专业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或邮箱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专业投资者传真或邮
件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咨询电话:
010-60840937;邮箱 booking02@cmschina.com.cn。


13、请投资者填写申购订单中销售机构的销售比例。投资者未填写的,则默认为该订单
的销售机构为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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