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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研究人员关于影视众筹的调研报告

文|王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科研管理部);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广电独家”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在资本需求强烈的影视产业,众筹已成为影视融资的重要方式。
一、我国影视众筹的发展进程
初创萌芽期(2011-2012年):2011年,我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成立,创立初期主要开展文化创意类众筹,后转型智能硬件新品限时预购。同年9月追梦网上线,主要涵盖影视、摄影、音乐、科技等领域。
2011年10月中央出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影视产业更加活跃,而网络众筹为影视产业创造了更多机遇。“点名时间”推出的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和《十万个冷笑话》,筹资额分别达到158万元和137万元,顺利推动了影片的制作发行。
2012年,专注于微电影的淘梦网上线,成为我国首家垂直型众筹平台,也是国内最大的微电影众筹平台。这一时期,受益于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促进政策,影视产业与网络众筹联系日益紧密,相继出现3家涉及影视众筹的网站,网络众筹开启了影视产业融资的新领域。
行业涌入期(2013-2015年):这一时期,国家对文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互联网金融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文化和金融政策双管齐下。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普惠金融的实施,社会资本的涌入,使影视投资与影视创作更加活跃,尤其是网络剧微电影发展迅速。
2014年国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加强文化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影视文化类众筹平台纷纷涌现。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影视等创意项目依法开展实物众筹,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影视众筹开始从国家层面予以关注,政策指导方向日益明晰。在此背景下,大量影视小微企业和独立制作人进入影视领域,融资需求不断增长,专业影视众筹平台和涉及影视项目的综合型众筹平台集中出现。
截至2015年10月初,我国共有14家影视类众筹平台,其中实物众筹平台12家,股权众筹平台2家。截至2015年10月初,影视众筹支持人数近200万人,单项最高筹款金额达1157万元。
二、影视众筹的发展优势和独特作用
相对于传统融资方式,影视众筹优势明显:
一是融资成本低,一般影视融资成本约15-20%年化利率,而众筹融资成本在10%左右。
二是筹资交易便捷,影视众筹依托互联网募集资金,平台更为开放,筹资人和投资人可以便捷地推广和了解项目。
三是投资套餐灵活,投资风险相对低。对投资人而言,影视众筹的套餐种类较多,投资额度低,投资者之间可以分摊风险,提高融资效率。
影视众筹不仅可以提供资金支持,还可借助众筹制造话题、凝聚人气开展营销。《大圣归来》便是借助众筹的话题性开展宣传营销,并在影片结束植入众筹彩蛋。同时众筹投资人作为出品人,与影片票房收益直接绑定,会利用自身资源,集合更多智慧开展宣传;通过影视众筹可以间接开展市场调研,提前测试市场。
2013年《快乐男声》纪录电影众筹,得到粉丝热烈响应,募集超过28000名投资者,比计划提前24小时完成众筹任务,在影片制作前提前获取市场反馈,锁定潜在观众群;影视众筹进一步助推影视衍生产品开发,促进衍生产品销量。如《大圣归来》仅凭众筹渠道就创下了中国动漫和中国电影衍生产品历史上最高单日销售额。
三、影视众筹平台发展情况
影视众筹发展初期,众筹平台均是专门的众筹网站,到2014年后,京东、淘宝、优酷等电子商务和商业视频网站,开始依托现有资源开展影视众筹业务,影视众筹平台日益多样。
截至2015年9月,我国14家涉及影视众筹的平台包括:众筹网、追梦网、淘梦网、青橘众筹、点名时间、京东众筹、摩点网、淘宝众筹、聚米金融、投电影、百发有戏、优酷众筹、大家投和原始会等。
从业务而言,主要分为综合型众筹平台和垂直型众筹平台。综合型众筹平台是指众筹项目包括影视在内还涉及科技、农业、旅行、活动等多个领域,如追梦网、众筹网、青橘众筹等。
垂直型众筹平台是指众筹项目为单一的影视领域,如淘梦网专注微电影,摩点网专注游戏动漫,聚米金融专注影视娱乐等。
从回报形式而言,包括奖励回报和股权收益回报两类。奖励回报是指项目成功后,投资者获得由项目方提供的精神回报或实物回报,包括致谢、制片人权益章、衍生产品等。
股权收益回报是投资人通过股权形式参与众筹项目,并以货币形式获取股权投资收益。当前,我国仅有大家投和原始会两家股权众筹平台涉及影视类项目,大家投推出的两个影视项目,筹款金额达175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推出类似众筹的保险产品,但实质上并不属于众筹范围。如阿里巴巴推出的娱乐宝,虽借鉴众筹概念,但实际是理财平台,初期对接的是由国华人寿提供的保险理财产品,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向阿里巴巴(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目前,我国影视众筹平台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筹款金额、支持人数、众筹成功率都有明显差距。
一是综合型众筹平台发展势头要优于垂直型众筹平台,因为综合型众筹平台依靠综合人气使影视项目关注度提升,并且涉及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多个影视领域,参与众筹的影视项目和投资人较多。如截至2015年9月底,众筹网影视项目共筹款745万元,支持人数为4.9万人,而摩点网影视动画项目筹款仅有1.3万元,支持人数为173人。
二是股权众筹平台的单项收益要高于奖励众筹平台。如大家投的影视众筹项目《女人花似梦》筹款金额达1157万元,以5%的服务费计算,该项目将获得57.85万元的收益,远高于奖励众筹平台几千元至几万元的收益。
三是依托门户网站的众筹平台,具有较大资源优势,支持人数相对较高。如淘宝众筹依托淘宝网强大的用户资源,影视众筹支持人数超过180万人,占我国影视众筹总支持人数的90%以上。
四、影视众筹的发展特征
经过几年发展,影视众筹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微电影日益成为影视众筹的主力军。据统计,在众筹网影视众筹项目中,微电影项目占到总影视项目的42.1%。而专注微电影的淘梦网,并没有因为垂直经营而受限,其众筹项目累计达2687部,支持金额达540万元,单项支持最高金额达153万元,这与微电影的性质、目标资金和影视发展环境有较大关系。
二是影视大片推出的衍生产品众筹成功率较高。如淘宝众筹推出的影视大片电影票、明星见面会、衍生产品售卖等众筹项目,支持人数多,能在较短时间达到目标额度,这主要依托了当前火热的粉丝经济。
三是中低筹款目标额的影视项目居多。大部分影视项目将筹款目标额设定在1千元至1万元和1万元至10万元这两个区间,只有少数影视股权众筹的筹款目标额,设定在1百万元或1千万元以上。大部分奖励众筹项目,通过设置较低的筹款额,从而提高众筹成功率。如在京东众筹的影视项目中,70%以上的成功项目,目标额都在10万元以下。
五、我国影视众筹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明确的托底保障。众筹作为一种金融行为,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回报模式和可评估的风险,但当前的影视众筹其风险无法评估,影视作品的制作成本、发行成本、预期票房、版权收益等无法在投拍前给予准确预测,反馈给众筹人的产品、标的能否真正实现,并没有明确的托底保障。
如《十万个冷笑话》,在5个月内融得137万元,虽然电影取得成功,但众筹回馈由于产能、版权、保密等问题迟迟未能发放,当初许诺的收益难以兑现。
二是预测数据存在风险。在项目推广时,众筹平台会对影片票房等数据进行预测,并影响观众的投资指向,但数据预测的科学性如何,能否较为准确地评估市场需求,都是一个问题。百度“百发有戏”推出《黄金时代》时,使用了大数据预测票房,预计票房达到2.0-2.3亿元,但最终票房只有5000万元左右,与百度预测相差甚远。
三是具有虚假刷单的可能。对于某些影视众筹项目,制片方为吸引观众投资,会自己贴钱刷单购买众筹项目,在数据上去后带动销量增长,又可在虚假繁荣下为影片进行炒作。而这种虚假刷单一般不易察觉,并且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
四是存在法律风险。如果影视众筹采取股权众筹方式,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只能进行非公开发行,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累计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因此,一些影视项目若想开展股权众筹,就要想方设法规避《证券法》的种种限制,这就存在非法融资的风险。同时,股权可分红、转让,上市后可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但现在的影视股权众筹,则没有一个完善成文的退出机制,遇到纠纷无法可依。
六、我国影视众筹未来发展的建议
我国影视众筹在短短几年时间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影视产业资源,为广大影视制片尤其是中小成本影视剧带来希望。但如何更好地发挥影视众筹的作用,塑造适合中国的影视众筹模式,值得思考。
一是充分发挥众筹平台的作用。众筹平台不仅是融资平台,还应起到把关、监管和服务的作用。要建立严格的影视众筹项目筛选机制,积极把关抵制低俗影视作品,筛选符合市场需求,众筹成功率较高的项目;对平台上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验证融资者和投资者资历,防止虚假刷单和扰乱投资秩序的行为;审核制片方的回报模式和托底保障,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保障投资者权益。
二是众筹平台应更多地支持中小成本影视剧、微电影、纪录片项目。相对于商业大片,中小成本影视剧、微电影、纪录片等难以从常规途径获得资金,这些影视产品对资金的渴望更为强烈。众筹平台可更多筛选此类项目,为独立制片人、草根阶层提供更多机会,进一步激发影视市场活力。对众筹平台而言,这类影视剧一般体量偏小,投资风险较低,较为容易吸引观众投资,众筹成功率较高,对自身发展也较为有利。
三是进一步完善与影视众筹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与众筹相关的法律主要是《证券法》,更偏向于金融领域,针对影视众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还未出台。近几年,影视产业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新的影视融资形式不断涌现,为更好地促进影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配套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影视众筹行为,出台影视众筹平台管理细则、财务信息披露要求、投资人权益保护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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